市场经济的发达,资本流通加速,从而决定了股权主体的变更是股权变动的常见形态。股权主体的变动通常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因股东权的性质不同的,其转让方式、程序也不同。因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少有歧义,故不论及;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多歧义,故多谈些看法。
公司内部登记生效,根据公**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登记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股权)亦应当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因而,该观点认为公司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时即为股东变动之时。
公司外部登记生效,即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更,属于公司公示事项,公司应当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合同登记手续,登记变更具有公示,公信力。如此,才视为交付,股权时发生变动的效力。
从内容上看,股东权是一束,既含有财产性的,也含有非财产性的。如股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即为财产权;表决权,董事选任权即为非财产性的,而物权只是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