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容上看,股东权是一束,既含有财产性的,也含有非财产性的。如股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即为财产权;表决权,董事选任权即为非财产性的,而物权只是财产权。
转让的分类
1、按受让的对象是否为公司的股东为标准,可以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外部转让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2、按转让人是否自愿为标准,可以分为强制转让和协议转让。强制转让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权,协议转让是转让人和受让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而转让的股权,是基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合意。
股权转让以继受方式取得股东资格,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目的所在。股权变更登记分为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主要作用就在于,将原仅在股权转让双方之间发生的股权变动,通过记载、公告的方式,使外界(包括公司和公司外*三人)知晓权力的变动,从而达到保护静态安全(人对股权的保有利益)和动态安全(公司与公司外*三人在与股东发生相关法律行为时的利益)的双重安全。股权登记中的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牵涉的利害关系人范围有所不同,对于股权变动的影响也有所不同。
从客体析,股权的客体具有抽象性,不是具体的物,股东对公司出资后,其资产转化为抽象的资本,同时也相应地被法律拟定为相应的额度的股份,而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除知识产权外,物权的客体具有直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