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实行备案管理。
变更先商务局审批,百再工商登记。
变更分为实质性变度更,如变更法定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等等;非实质性变问更,如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投答资者信息等等。实质性变更商务局出批复,非实质性出回备案表。
外资公司改变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登记申请书》(收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收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详细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改变股东提交原股东会抉择(内容包含:转让两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受让的行使状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改变出资人提交或者授权的组织、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两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改变股东提交新股东会抉择(内容包含: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正公司规章,决议是否调整经营管理组织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外资是一个较为模糊的经济学概念,一般在以下三种意义上使用:一是将外资理解为国外资本(Foreign Capital)、国外(Foreign Currency)或国外资金(Foreign Funds);二是指外国投资,即属于国际投资的一种行为;三是指外国投资者,即从东道国的角度来看,通常将外国投资者称之为外资,这是从投资主体上来界定其含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