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是一个较为模糊的经济学概念,一般在以下三种意义上使用:一是将外资理解为国外资本(Foreign Capital)、国外(Foreign Currency)或国外资金(Foreign Funds);二是指外国投资,即属于国际投资的一种行为;三是指外国投资者,即从东道国的角度来看,通常将外国投资者称之为外资,这是从投资主体上来界定其含义的。
就变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一般来说(因公司章程、主审部门不一致,涉及材料的材料会有所出入)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修正案;
4、环评报告(生产型企业需要提供);
5、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
6、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及节能环保情况表;
7、委托书;
8、如法人为董事,则还需出具董事任免书(根据章程);
9、批准证正副本。
*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二)在申请**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在*投资者为中国投资者的情形下,本款业绩要求为:在申请**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元币,且其中至少5000万元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
(三)拥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及其上述关联实体均应未被所在国**机关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禁止从事创业投资或投资咨询业务或以欺诈等原因进行处罚;
(五)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1%,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制创投企业的*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30%。
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事项备案:根据《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仅投资《〈内地与中国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对中国香港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中国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仅投资《〈内地与中国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对中国澳门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其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实行备案管理。